遺囑和預設醫療指示有著不同的目的,並適用於不同的情境: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用於說明個人身故後其資產和遺產的分配指示。它通常包含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以及殯葬安排等細節,並在立囑人去世後生效。訂立遺囑通常涉及正式的法律程序,包括需要見證人和公證。
另一方面,預設醫療指示(通常稱為「生前預囑」)是一份法律文件,用於指明個人在無法溝通其意願的情況下,對於醫療處理的個人選擇偏好。這份文件涵蓋一系列醫療決策,例如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CPR)、機械式呼吸輔助、管飼、透析治療和疼痛管理等,以及與器官捐贈相關的選擇。預設醫療指示會在個人喪失能力且無法作出或傳達醫療決策時啟動。它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可能需要見證人或公證,同時應與醫護專業人員討論,以確保內容清晰並能遵從個人的偏好。與遺囑不同,預設醫療指示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或健康狀況的變化隨時更新或修改。
Source:
https://www.mayoclinic.org/healthy-lifestyle/consumer-health/in-depth/living-wills/art-2004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