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或你配偶為你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支付院舍住宿照顧開支,並符合年齡、院舍及付款條件,即可申索扣除。
照顧開支扣稅,通常指香港稅制下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只要符合條件,你或你配偶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支付院舍費用,便可在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中申索扣除。
什麼是照顧開支扣稅
這項扣除適用於支付予香港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目的在於減輕照顧長者的稅務負擔。可扣除的並不是所有開支,只限於與照顧直接相關的費用,例如住宿、飲食、護理及雜項開支。醫藥費、私人費用或已獲退還的款項,一般不屬於可扣除範圍。
申請資格
要申請這項扣除,受照顧的親屬必須是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該名長者在有關課稅年度內通常須已年滿60歲,或符合政府傷殘津貼資格。有關開支必須由你或你配偶在課稅年度內實際支付,並且支付對象須為院舍或其代表。院舍亦必須位於香港,並持有相關牌照、豁免證明書,或屬符合規定的表列護養院。
扣除上限
每名受養人的可扣除金額,以該課稅年度的實際已付開支為準,但不能超過年度上限。目前的上限是:2020/21至2025/26為100,000元,2026/27及其後為110,000元。如果同一年度內實際支付少於上限,便只能扣除實付金額。
申請時要留意
同一名受養人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只可由一名合資格人士申請。如果多名家庭成員都有支付費用,應先協議由誰申請,否則可能導致無人可申索。另外,如果你已就同一名受養人申請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便不能同時再申請供養父母或供養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報稅表怎樣填
這項扣除可在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的第12.4部申請。若你已提交報稅表但未申報,仍可在法定期限內補交修訂或以 IR6071 提出申請。一般而言,申索期限是有關課稅年度結束後6年內。
常見誤區
很多人會以為只要長者入住院舍就一定可扣稅,其實仍要同時符合親屬關係、年齡、付款方式及院舍資格等條件。另一個常見誤區是把醫藥費一併計入扣除額,但稅務局明確不接受這部分。也有人誤以為可與供養父母免稅額重複使用,但實際上兩者不可同時就同一名受養人申索。
實際例子
例如,你為母親支付某香港安老院的住宿及護理費共120,000元,而她在該課稅年度已年滿60歲,則你可申索扣除的金額最高為100,000元(2025/26及以前的上限)。若相同情況發生在2026/27課稅年度或之後,上限便提高至110,000元。這代表稅務安排要按年份重新檢查,不能單靠上一年度的數字作決定。
誰可申請照顧開支扣稅?
照顧開支扣稅上限是多少?
2020/21至2025/26課稅年度每名受養人上限為100,000元;2026/27及其後上限為110,000元。
可否同時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
不可以同時就同一名受養人申請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及供養父母或供養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兩者只能選其一。
如何在報稅表申請?
可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的第12.4部申請;如漏報,亦可在法定期限內以IR6071補交。



